土地實地界址因人為因素或天然災害,或其他原因,致使界標移動,湮沒或遺失造成經界不明,由權利人向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確定位置,經登記機關受理並依據原測量資料,協助權利人埋設土地界標,確定實地界址之測量作業,謂之鑑界複丈。其複丈規費包括基本費及施測量2個部分,其計收方式如下:
一、按每筆地號登記面積分級計收基本費,登記面積未滿200平方公尺者,基本費新臺幣2500元;登記面積滿200但未達1000平方公尺者,基本費新臺幣3000元;登記面積滿1000但未達10000平方公尺者,基本費新臺幣3500;登記面積為10000平方公尺以上者,基本費為新臺幣4000元。
二、施測費部分,按每5個指定鑑定界址點為單位,不足5個點以5個點計,每單位以新臺幣1000元計收。施測費已包含土地制式界標成本,申請人無需先行購買;測量人員將視現場狀況,提供適當材質之土地制式界標予申請人埋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