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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地區基本圖測製管理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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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條基本圖坐標系統如左:
一、採用橫麥卡脫TM坐標系統,經差二度分帶,中央子午線尺度比率為0.99990,坐標原點為中央子午線與赤道之交點,橫坐標西移 250,000公尺。
二、臺灣本島地區以東經一百二十一度為中央子午線。
三、澎湖地區以東經一百一十九度為中央子午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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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條大地基準點以南投縣埔里鎮虎子山一等三角點起算,其數值如左:
一、經度:東經120°58'25".975。
二、緯度:北緯23°58'32".340 。
三、對頭拒山之方位角為323°57'23".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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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條高程起算面如左:
一、臺灣本島地區基本圖之高程,自基隆平均海水面為零公尺起算。
二、澎湖地區基本圖之高程,自馬公平均海水面為零公尺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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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條等高線間隔如左:
一、線畫基本圖等高線間隔:五千分之一圖為二公尺,一萬分之一圖為五公尺。
二、像片基本圖等高線間隔:五千分之一圖為五公尺,一萬分之一圖為十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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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條基本圖之測製,以航空攝影測量方法為原則,其作業程序如左:
一、擬訂測圖計畫。
二、設置控制點對空標誌。
三、航空攝影。
四、地面控制點測量。
五、空中三角測量。
六、正射投影像片製圖或糾正像片製圖或立體測圖。
七、像片或稿圖野外調繪。
八、稿圖編纂。
九、清繪整飾。
十、精度檢查。
十一、地圖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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