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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經紀人專業訓練機構團體認可辦法

沿革
  • 中華民國89年11月29日台(89)內中地字第8980439號令發布
  • 中華民國92年12月17日內授中辦地字第0920084991號令修正發布第8條
  • 中華民國95年8月21日內授中辦地字第0950726045號令修正發布「不動產經紀人專業訓練機構團體及課程認可辦法」為「不動產經紀人專業訓練機構團體認可辦法」,並修正全文。
  • 中華民國106年5月19日內授中辦地字第1061303968號令修正發布「不動產經紀人專業訓練機構團體認可辦法」。
  • 中華民國89年11月29日台(89)內中地字第8980439號令發布
  • 中華民國92年12月17日內授中辦地字第0920084991號令修正發布第8條
  • 中華民國95年8月21日內授中辦地字第0950726045號令修正發布「不動產經紀人專業訓練機構團體及課程認可辦法」為「不動產經紀人專業訓練機構團體認可辦法」,並修正全文。
  • 中華民國106年5月19日內授中辦地字第1061303968號令修正發布「不動產經紀人專業訓練機構團體認可辦法」。
前言
按「不動產經紀人專業訓練機構團體及課程認可辦法」,內政部以89年11月29日台(89)內中地字第8980439號令發布施行,共計11條,嗣後因配合公文文書格式修改,復以內政部92年12月17日內授中辦地字第0920084991號令修正第8條。為落實本辦法之執行,提升不動產經紀人之素質,維護不動產經紀人專業訓練之品質,並因應整體社會環境之變遷及實務作業之需要,爰有加以全盤檢討修正之必要。
內政部於日前函詢有關認可單位及部分縣(市)政府表示意見在案,於九十五年四月十一日邀集相關單位召開研商會議後,修正名稱為「不動產經紀人專業訓練機構團體認可辦法」,並修正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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