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 中華民國88年2月3日總統(88)華總一義字第8800024800號令公布全文40條
- 中華民國90年10月31日總統(90)華總一義字第9000213980號令修正公布第6條、第7條、第13條至第15條、第22條、第29條至第31條、第37條及第38條條文;並增訂第38條之1條文
- 中華民國100年12月30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000294941號令修正公布第29條條文;增訂第24條之1、24條之2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另定之
- 中華民國101年6月27日行政院院臺建字第1010135254號令發布定自101年8月1日施行
- 中華民國110年1月27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000006191號令修正公布第24條之1、第29條及第40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110年5月21日行政院院臺建字第1100015199號令定自110年7月1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