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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標管理辦法
第 2 條界標按功能分土地界標及輔助界標。
前項土地界標係指位於土地界址點位者,輔助界標係指位於土地經界線上者。
第 4 條界標應按左列情形埋設之:
一、位於泥土地面者,埋設水泥界標或塑膠界標。
二、位於水泥、柏油或硬質地面者,埋設鋼釘界標。
三、位於建築物或固定工作物者,埋設鋼釘界標或銅釘界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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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條界標按功能分土地界標及輔助界標。
前項土地界標係指位於土地界址點位者,輔助界標係指位於土地經界線上者。
第 4 條界標應按左列情形埋設之:
一、位於泥土地面者,埋設水泥界標或塑膠界標。
二、位於水泥、柏油或硬質地面者,埋設鋼釘界標。
三、位於建築物或固定工作物者,埋設鋼釘界標或銅釘界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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