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徵收補償市價查估辦法 《第 31 條》【相關實質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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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辦法所需書、表格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實質法規
公布日期文號內政部104年1月30日台內地字第1043006723號令
要旨修正「土地徵收補償市價查估相關書表格式」、「影響地價區域因素評價基準表」名稱修正為「影響地價區域因素評價基準表(土地徵收補償市價查估用)」,並修正全文及「影響地價個別因素評價基準表」,自中華民國104年3月1日生效。
內容
修正「土地徵收補償市價查估相關書表格式」、「影響地價區域因素評價基準表」名稱修正為「影響地價區域因素評價基準表(土地徵收補償市價查估用)」,並修正全文及「影響地價個別因素評價基準表」,自中華民國104年3月1日生效。
- 影響地價區域因素評價基準表(土地徵收補償市價查估用)
- 影響地價個別因素評價基準表
- 土地徵收補償市價查估相關書表格式
土地徵收補償市價查估辦法 《第 31 條》【相關實質法規】 廢/停
已停止適用/廢止
停止適用日期文號台內地字第1043006723號令
公布日期文號中華民國101年6月26日台內地字地1010224419號令
要旨訂定「土地徵收補償市價查估相關書表格式」、「影響地價區域因素評價基準表」及「影響地價個別因素評價基準表」,自土地徵收補償市價查估辦法施行之日生效。
內容
訂定「土地徵收補償市價查估相關書表格式」、「影響地價區域因素評價基準表」及「影響地價個別因素評價基準表」,自土地徵收補償市價查估辦法施行之日生效。
- 「土地徵收補償市價查估相關書表格式」
- 「影響地價區域因素評價基準表」及「影響地價個別因素評價基準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