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函
最新法規條文 | |
此條文已經停止適用 / 廢止 | |
委託代銷未辦竣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案件,申報登錄成交實際資訊之類別及內容如下: 一、交易標的:不動產標示、交易筆棟數、建案名稱、買受人、起造人名稱、建造執照核發日期及字號等資訊。 二、價格資訊:房地交易總價、土地交易總價、建物交易總價、車位個數、車位類別、車位總價、交易日期等資訊。 三、標的資訊:土地交易面積、建物交易面積、使用分區或編定、總樓層數、交易層次、主要建材、主要用途、建物格局等資訊。 前項第二款交易總價如係土地與建物分別計價者,應分別登錄;合併計價者,應登錄房地交易總價。 |
一、按本部發布之「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書格式」,其中備註欄係指與不動產交易相關資訊未盡事項之註記,例如房地交易含未登記建物部分、民情風俗(如考慮風水因素)、親友間交易等因素(如附件),以致影響交易價格者,均可於該欄內註明。(略)
二、(略)。
附件 實價登錄備註欄特殊交易態樣
【1/3買 賣】(略)
【2/3租 賃】(略)
【3/3預售屋】□1.售價含裝潢或家電。
□2.親友、員工或其他特殊關係間之交易。
□3.期待因素影響之交易。
□4.有民情風俗因素之交易。
□5.受債權債務關係影響之交易。
□6.急買急賣。
□7.其他(請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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