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質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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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條文已經停止適用 / 廢止 | |
本國水陸地圖在外國印行者,非經審查認可,不得在國內發行或經售。 |
查依照水陸地圖審查條例第三條之規定,凡在國外印行之本國地圖,非經審查認可不得在國內發行或經售,如違上項規定,應依同條例第七條之規定予以取締。本案美國輪船公司及日本昭和海運株式會社所贈送之世界地圖,既未依照上開規定辦理,自屬不妥。且查自我政府宣佈中蘇條約無效後,蒙古地方仍為我國領土,故對此項錯誤之地圖,公開懸掛,影響至大,希即查明實情依水陸地圖審查條例第七條之規定予以處理,并應飭知嗣後對於受贈外國印製之地圖,非經本部審查認可,不得公開懸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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