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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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第六條勘選之農地重劃區,因重劃區內私有土地所有權人過半數,而其所有土地面積超過區內私有土地總面積半數者之申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得報經上級主管機關核准後優先辦理。 |
按「重劃區內之土地,均應參加分配,」為農地重劃條例第18條所明定。本案依同條例第8條規定,經重劃區內私有土地所有權人過半數,而其所有土地面積超過區內私有土地總面積半數申請優先辦理重劃者,因重劃區內村莊土地依上開規定將來舉辦重劃時均應參加分配,故其私有土地所有權人及面積,自應包含於該條所規定之重劃區私有土地所有權人及總面積之內據以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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