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估價師法施行細則 《第 23 條》【相關實質法規】
最新法規條文 |
| 本細則所定書、表格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實質法規
公布日期文號內政部中華民國104年8月14日台內地字第10413068259號令
要旨修正「不動產估價師證書申請書」及「不動產估價師開業登記申請書」,自中華民國104年8月16日生效
內容
- 修正「不動產估價師證書申請書」及「不動產估價師開業登記申請書」,自中華民國104年8月16日生效
不動產估價師法施行細則 《第 23 條》【相關實質法規】 廢/停
已停止適用/廢止
停止適用日期文號中華民國104年8月14日台內地字第10413068259號令
公布日期文號內政部中華民國102年10月31日台內地字第1020329015號令
要旨修正「不動產估價師證書申請書」及「不動產估價師開業登記申請書」格式,自中華民國102年11月1日生效。
內容
- 修正「不動產估價師證書申請書」及「不動產估價師開業登記申請書」格式
不動產估價師法施行細則 《第 23 條》【相關實質法規】
公布日期文號內政部95年12月8日台內地字第0950183063號令
要旨修正「不動產估價師證書」、「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不動產估價師證書申請書」及「不動產估價師開業登記申請書」格式,自中華民國96年1月1日生效
內容
- 修正「不動產估價師證書」、「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等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