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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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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函

不動產估價師法 《第 14 條》【相關實質法規】
最新法規條文
不動產估價師受委託人之委託,辦理土地、建築改良物、農作改良物及其權利之估價業務。
未取得不動產估價師資格者,不得辦理前項估價業務。但建築師依建築師法規定,辦理建築物估價業務者,不在此限。


解釋函
公布日期文號內政部中華民國94年12月21日台內地字第0940067199號函
要旨地政機關不再受法院囑託鑑定土地價格案件
內容
本部前以94年11月25日台內地字第0940015675號函停止適用本部87年10月21日有關「法院囑託鑑定土地價格案件,地政機關得斟酌業務情形自行決定是否受理委託」函在案,又經查本部68年10月6日台內地字第36115號亦為地政機關受法院囑託案之相關解釋函,爰擬一併停止適用。
不動產估價師法 《第 14 條》【相關實質法規】
公布日期文號內政部中華民國94年11月25日台內地字第0940015675號函
要旨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地政機關不得接受委託辦理不動產估價
內容
查強制執行法第80條:「拍賣不動產,執行法院應命鑑定人就該不動產估定價格,經核定後,為拍賣最低價額。」,依據「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選任鑑定人作業參考要點」規定(如附件),地政機關自非鑑定人。另查不動產估價師法第14條:「不動產估價師受委託人之委託,辦理土地、建築改良物、農作改良物及其權利之估價業務。未取得不動產估價師資格者,不得辦理前項估價業務。……」自本(94)年10月6日,除不動產估價師方得「受委託」進行不動產估價外,建築師亦得「受委託」依建築師法規定,辦理建築物估價業務。地政機關係依土地法及平均地權條例相關規定辦理不動產估價相關業務,惟依上開不動產估價師法規定,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地政機關自不得接受委託辦理不動產估價。本部87年10月21日台(87)內地字第8710385號函停止適用。
不動產估價師法 《第 14 條》【相關實質法規】
公布日期文號內政部中華民國94年7月1日台內地字第0940077527號函
要旨不動產估價師法立法施行後,不得以不動產經紀業名義從事不動產估價業務,且不得揭示免費估價用語
內容
一、查不動產估價師法於89年10月4日以華總義字第8900237130號令公布,第14條規定略以:「不動產估價師受委託人之委託,辦理土地、建築改良物、農作改良物及其權利之估價業務。未取得不動產估價師資格者,不得辦理前項估價業務。……」按不動產估價品質之良窳,影響交易安全及社會經濟至鉅,爰有上開不動產價師法立法規範不動產估價資格之需。消費者委託不動產經紀業從事仲介業務時,不動產經紀業不得受委託估價,惟得就其相關經手交易、當地最近市場成交行情供委託人決定委託銷售價格之參考;如委託人認為有先對不動產估價之需要時,即須依前開不動產估價師法規定辦理。至其他不動產經紀業有關不動產估價業務事宜,如認為有委託不動產估價之需要時,亦須依前開不動產估價師法規定辦理。
二、另按不動產估價師法第9條規定略以:「不動產估價師開業,應設立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執行業務……」,不動產估價以事務所型態執業,以強化不動產估價師個人職責。是以不動產經紀業即使內部有不動產估價師,亦不得以不動產經紀業名義從事不動產估價業務。
三、由於依不動產估價師法所從事之不動產估價,需遵行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規定辦理。此對不動產精密估價,與現行不動產經紀業提供不動產當地最近市場成交行情,或僅進一步進行屋齡或其他項目調整之「免費估價」程度有別。因應不動產估價師法業已公布施行,為免誤導消費者,不動產經紀業應不得揭示此類「免費估價」用語。
不動產估價師法 《第 14 條》【相關實質法規】 廢/停
已停止適用/廢止
停止適用日期文號重申90年1月9日台內地字第8918553號函之內容,不納入本部97年版地政法令彙編

公布日期文號內政部九十年一月九日台(九十)內地字第八九一八五五三號函
要旨不動產估價師法施行後,不應登記「不動產估價業務」為營業項目
內容
不動產估價師法第十四條第二項及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未取得不動產估價師資格者,不得辦理…估價業務。…」「本法施行前已從事…不動產估價業務者,自本法施行之日起,得繼續執業五年…」準此,不動產估價師法施行之日起五年內得從事估價業務者僅有依法開業之不動產估價師及法律施行前已從事不動產估價業務者,其他人均不得從事估價業務,已從事不動產估價業務者,亦僅得維持法律施行前之執業狀態繼續執業五年。另同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規定「公司或商號於本法施行前已登記經營不動產估價業務者,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五年內應辦理解散或變更登記停止經營是項業務,五年期滿即由該管登記機關撤銷其公司或商業登記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不得繼續經營不動產估價業務。」該條立法意旨在對於轉業者提供緩衝期間,惟其時間係界定在本法施行前已登記之商號或公司,本法施行後,對於以往未登記之不動產估價業者,自不應准予登記「不動產估價業務」為其營業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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