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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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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問答

 

46.抵價地分配作業程序為何?

抵價地分配作業程序如下:

 

一、計算抵價地總面積。

 

二、規劃抵價地分配街廓、分配方向及訂定各街廓最小分配面積。

 

三、劃定區段徵收後地價區段,評定區段徵收後地價。

 

四、計算各分配街廓面積、單位地價及抵價地總地價。

 

五、計算各土地所有權人應領抵價地之權利價值。

 

六、訂定抵價地分配作業要點。

 

七、召開抵價地分配作業說明會。

 

八、受理合併分配之申請。

 

九、訂期通知土地所有權人辦理抵價地分配。

 

十、依配定之位置,計算各土地所有權人領回抵價地面積,繕造分配結果清冊。

 

十一、公告抵價地分配結果。

 

十二、繳納或發給差額地價。

 

十三、囑託辦理抵價地所有權登記並通知受分配之土地所有權人。
 

47.抵價地分配街廓及最小建築單位面積如何劃定?

由主管機關依開發目的及實際作業需要劃定,但最小建築單位面積不得小於畸零地使用規則、都市計畫及都市設計所規定最小建築基地之寬度、深度及面積。
 

48.抵價地如何分配?

原則上由土地所有權人公開抽籤並自行選擇分配街廓,其詳細作業內容須依據主管機關訂定之抵價地分配作業要點辦理。
 

49.土地所有權人領回抵價地權利價值及面積如何計算?

一、全區預計抵價地面積(A1)=全區之徵收土地總面積×抵價地比例

 

二、農地重劃區預計增加之抵價地面積(A2)=農地重劃區之徵收土地面積×增加之抵價地比例

 

三、預計抵價地之總面積(A)= A1+A2

 

四、預計抵價地之總地價(V)=(Σ規劃供抵價地分配之各分配街廓面積×各該分配街廓評定之單位地價)×(A÷規劃供抵價地分配之總面積)

 

五、區內各原土地所有權人領回抵價地之權利價值(V1)= V×【A1÷A】×【該所有權人申請領回抵價地之補償地價÷全區之徵收土地補償總地價】

 

六、位於農地重劃區內各原土地所有權人領回抵價地增加之權利價值(V2)= V×【A2÷A】×【位於農地重劃區內之該所有權人申請領回抵價地之補償地價÷農地重劃區之徵收土地補償總地價】

 

七、各原土地所有權人領回抵價地之面積=(V1+V2)÷該領回土地之評定單位地價
 

50.土地所有權人領回之抵價地,可否分開選擇在不同分配街廓配地?

土地所有權人領回抵價地之權利價值,是按他全部被徵收土地地價補償費總合計算,土地所有權人可將他應領抵價地之權利價值選擇在同一分配街廓配地,亦可分開選擇不同分配街廓配地,但選擇分配街廓時,他應領抵價地之權利價值,不得小於所選擇分配街廓最小分配面積所需之權利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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