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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10年全國區段徵收區土地所有權人申請領回抵價地情形
自102年至111年公告辦理區段徵收之地區,土地所有權人申領抵價地比例平均達94.11%,其中除102年、107年及108年低於90%以下外,其餘各年度均在93.56%~99.46%之間,顯示土地所有權人對於以抵價地作為補償方式接受度較高,大部分的地主仍選擇繼續留在開發區內,共享未來開發成果。
1.各年度抵價地申領比例係以該年度各區申領抵價地比例取其平均值。
2.各區申領抵價地比例=土地所有權人改領抵價地之地價補償款/全區徵收地價補償款 ×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