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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05-22

【 契約】廢止「住宅租賃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自即日生效。 播放

內政部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19日
發文字號:台內地字第1120263009號

廢止「住宅租賃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自即日生效。

部長 林右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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