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住宅管理人員是包租代管產業的核心價值,為確保服務專業性,租賃條例建立專業證照制度,經參加中華民國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舉辦的專業訓練30個小時及測驗合格,並登錄領得租賃住宅管理人員證書者,始得受僱執業,有效期限為4年,屆期時,需再參加20小時換證訓練及測驗合格,讓人員的專業知識能與時俱進。
租賃住宅管理人員課程範圍,包含產權現況調查與點交、設備安全維護及簡易修繕知識、民法、室內裝修法規、租賃等相關契約及租賃糾紛協調處理等能力,以協助把關租屋居住安全。
更新日期:112-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