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第26屆地政貢獻獎之候選人,請依「中華民國地政貢獻獎選拔要點」規定辦理推薦。候選人推薦表之具體貢獻請擇要填寫,以10項為限;推薦者為政府機關(構)者,應加蓋機關(構)印信及首長職章或簽字章。
三、本部受理推薦截止日期為本(110)年6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各推薦機關(單位)可先行將候選人推薦表以傳真或電子郵件報名參選,有關資料後送,以爭取時效。另為評選作業製作簡報需要,請候選人協助惠以推薦表所述之具體事蹟內容摘要填寫簡要表(全文請勿超過320字),並將電子檔傳送至moi1549@moi.gov.tw信箱。
洽詢電話:(02)2356-5250 江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