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法令補充規定
- 中華民國81年5月30日台(81)內地字第8181119號函訂頒
- 中華民國82年12月2日台(82)內地字第8214532號函停止適用第16點
- 中華民國85年6月4日台(85)內地字第8575210號函增訂第11點之1、第11點之2、第11點之3、第11點之4及第30點,刪除第12點、第13點
- 中華民國85年7月16日台(85)內地字第8584087號函修正第11點
- 中華民國86年2月22日台(86)內地字第8674201號函刪除第5點
- 中華民國90年2月16日台(90)內中地字第9080272號函修正第11點之3
- 中華民國91年1月31日台內中地字第0910083239號令修正第11點、第11點之4、第22點
- 中華民國93年8月20日內授中辦地字第0930725801號令修正第3點、第10點、第11點之4、第14點、第22點、第30點,增訂第22點之1,刪除第15點
- 中華民國93年11月4日內授中辦地字第0930725873號令修正第23點
- 中華民國94年6月21日內授中辦地字第0940725063號令修正第19點
- 中華民國100年6月15日內授中辦地字第1000724746號令修正全文
- 中華民國103年9月10日內授中辦地字第10366518403號令修正第3點
- 中華民國105年7月5日內授中辦地字第1051305494號令修正第8點
- 中華民國109年4月9日台內地字第1090261393號令修正第12點、第28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