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沿革與前言

平均地權條例第四十二條第四項補充規定

第 1 條

本法條第四項所稱重劃,包括市地重劃、農地重劃及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所稱重劃土地包括政府機關辦理重劃之土地及土地所有權人自辦重劃之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