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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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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函

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第 167 條》【相關實質法規】
最新法規條文
圖解法之地籍圖應依地籍原圖同一比例尺複製之。


解釋函
公布日期文號內政部90年1月30日台(90)內地字第9002382號函
要旨圖解法地籍圖數值化後核發地籍圖謄本得與原圖比例尺不同
內容
有關圖解法地籍圖業已完成數值化作業,其圖解法地籍圖謄本之核發,建議不受原圖比例尺之限制乙案,如圖資設備允許,基於為民服務原則,得本於職權,核發與原圖比例尺不同之地籍圖謄本,並應請加註原圖及實際核發謄本時之比例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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