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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樹狀查詢

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 》第四章、附則 》符合條件的條文共有 2 筆

沿革與前言查詢結果匯出友善列印

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

中華民國89年7月26日農委會(89)農企字第890010180號令訂定
中華民國89年7月26日內政部(89)台內中地字第8979945號令訂定
中華民國89年7月26日財政部台財稅第0890048779號令訂定

第四章、附則

第 20 條執行本辦法所需之書表格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另訂之。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得依實際需要,修正前項之書表格式。

第 21 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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