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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非都市土地使用地編定面積分布
109年非都市土地編定面積占全國已登記土地約78%,其中林業用地占非都市土地約50%,總面積達1,364,259公頃,林業用地可容許作林業使用、林業設施、生態體系保護設施等;其次為農牧用地約占30%,總面積達821,023公頃,其可作為農作產銷設施、畜牧設施、休閒農業設施等用途,第三多者為國土保安用地,約占9%。前述3種用地即占全部非都市土地面積9成左右,故非都市土地之編定仍以保育用途為主;至於各種建築用地僅占少數約2.37%,並以丁種建築用地及乙種建築用地分別占0.85%及0.82%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