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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代管再進化—委管契約就是要你租事幸福

內政部為推動租屋代管專業服務制度,已於108年12月1日施行「租賃住宅委託管理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簡稱委管契約),以強化代管權利義務關係,同時讓房東輕鬆收租免煩惱。
「委管契約」為了讓房東租事幸福,規範7大重點:1、委託管理項目明確化。2、雙方需約明服務報酬及給付方式。3、房屋使用的限制。4、修繕責任的劃分與處理。5、代管業應盡的義務與責任。6、租賃住宅返還的處理。7、提前終止契約條件。如需進一步瞭解契約內容,可至內政部地政司網站「租賃條例專區」查詢(網址:https://www.land.moi.gov.tw/chhtml/news/89)。
新增日期:109-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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