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住宅租賃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6點及《住宅租賃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第5點規定,租屋的電費收費均不得超過台電公司所定當月用電量最高級距之每度金額,但房客簽訂租賃契約前,要怎麼知道房東提出的電費收取標準是否合理呢?
為了讓租賃雙方協議電費收費有所依據,台電公司在電費單據新增「去年每度平均電價」資訊,租賃雙方在簽約前可參考該資訊約定租屋電費收取標準,為自已的荷包把關;另外,租賃期間如想瞭解用電使用情形也可以透過台電官網、電子帳單或app查詢,減少電費計收標準的爭議,詳情請看附件懶人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