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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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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資訊

地政業務資訊化工作,配合電子政府之推動 ,以電腦化、電子化、行動化及透明化階段分述如下:

電腦化階段:
從民國67年開始推展,將以往人工方式轉變為電腦化作業,推動初期以建置「數值地籍測量系統」及「地籍資料電子處理系統」開始試辦。隨後依據行政院核定之「地政資訊管理方案」,分階段分地區推動「第一階段實施計畫」及「後續實施計畫」辦理全國基層地政事務所業務電腦化工作,台北市82年、高雄市77年、台灣省各縣市(含福建省金門縣)82、85、86及87年分4期、福建省連江縣88年各別推動,於90年11月15日完成全國地政事務所及金門縣地政局業務電腦化之基本目標。

電子化階段:
基於網際網路之興起,內政部著手研擬電子化服務,於91年先行執行「第二代地政資訊管理方案計畫」,旋又配合行政院推動「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將上揭第二代方案後續推動項目調整研擬「地政e網通計畫」並報奉行政院核定自92年1月至95年12月實施,將地政事務所使用之資訊系統整合、建置全國性地籍資料庫及興辦地政電子化業務(例如地政電子謄本、線上申辦系統),全面提昇地政資訊服務。

行動化階段:
在電子化政府明確具體的政策目標下,內政部以高品質的電子化政府服務為重點,在既有已完成的成果基礎及預期行動裝置的普及,朝向建構優質網路政府邁進,因此將原報奉行政院核定之「地政e網通後續計畫」內容朝行動化服務調整並配合將計畫名稱調整為「地政服務即時通計畫」,計畫期程自97年1月至100年12月止,計畫效益顯著。101年後本部持續擴大計畫成果與效益,103年更進一步配合行政院「居住正義」政策與「實價登錄」各種法令與業務之推動,結合各項網路服務與設備,開發並推廣相關資訊應用系統,促進不動產市場交易健全。

內政部地政司在完成地政資訊基礎建設後,已提供各式網路便捷服務,未來服務朝向透明治理,將在自由、開放、公民參與等原則,建立和善使用情境、降低資訊流通障礙及資料品質、創造可再利用資訊供應及跨域整合服務機制,另內政部地政司持續配合NGIS(國土資訊系統)之推動,透過資料開放促成政府施政透明化、民眾與企業便利運用,達成資料分享及共榮。
(註:內政部於112年9月20日後進行組織改造,內政部地政司涉及土地資訊政策、土地基本資料庫維護及土地資訊硬體設備、網路架構與資訊安全等業務移撥至內政部資訊服務司辦理。)
更新日期:112-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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