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第25屆地政貢獻獎之候選人推薦事宜,請依選拔要點規定推薦候選人。候選人推薦表之具體貢獻請擇要填寫,以10項為限;推薦者為政府機關(構)者,應加蓋機關(構)印信及其首長職章或簽字章。
三、本部受理推薦截止日期為本(109)年6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各推薦機關(單位)可先行將候選人推薦表以傳真或電子郵件報名參選,有關資料後送,以爭取時效。另為便利評選作業(製作簡報所需),請協助依「中華民國地政貢獻獎候選人推薦表」之具體事蹟內容摘要填寫簡要表(全文請勿超過320字),並將電子檔傳送至moi1549@moi.gov.tw信箱。
洽詢電話:(02)2356-5250 江先生